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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》已于2018年6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1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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